会员优势
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会员权益
为推进新型工业代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和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制造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借鉴德国制造业发展经验,引进相关先进技术、项目及高端人才,加快推进中德经济技术交流,提升我国高端制造业发展质量。根据机经管办【2023】29号文件于2023年7月25日经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行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
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旨在借鉴德国制造业发展经验,引进相关先进技术、项目及高端人才,加快推进中德经济技术交流,提升我国高端制造业发展质量。
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职责是国际化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服务、外商投资项目合作对接服务、国际贸易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职业教育培训交流服务、国际产业经济研究咨询服务、促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的发展。
一、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的会员
1、会员
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的会员分一般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凡承认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活动经费并积极参与中心各项活动的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的会员。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对会员统一收费标准,提供标准化服务。
2、理事和常务理事
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理事和常务理事是中心的骨干,是制造业界优秀的团体,他们通常有着较高的先进制造业务水平和经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理事和常务理事从会员中限额选举产生,可享有更多的荣誉、权利和得到更多的服务。
3、副会长
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副会长是中心的领导者,是制造业界优秀的领军团体,他们通常有着超前的理念对于先进制造业有着前瞻性的见解,具有突出的影响力。副会长是由行业领军人物与资深专家团体及中心主任,秘书长推荐选举产生,可享有更多的荣誉、权利和得到更多的服务。
二、对会员的服务
1、会员
(1)每年可以参加中德交流论坛及相关研讨会、活动等。
(2)在中国雷达平台宣传,在收费方面给予优惠。
(3)为企业进入德国市场,在德可持续经营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活动策划、公关咨询等;协助对接德国政府资源,反映企业会员诉求。
(4)提供可对接的欧洲(德国)目标企业、项目,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并共享联系渠道。
(5)境内外交流学习活动、企业参访游学。
(6)为会员提供国际经济、产业、人才等方面课题研究与咨询服务。
(7)通过与国外专业机构合作,为会员数字化转型提供咨询服务。
2、理事和常务理事
对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服务除提供对会员的全部服务外,还将提供以下项目的特别服务:
(1)特邀参加中心组织的中德论坛等活动。
(2)在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参与中心重大事项的决策。
(3)经中心认可,理事和常务理事单位负责人可以理事或常务理事名义对外宣传。
(4)对理事和常务理事单位,颁发理事和常务理事单位证书。
3、副会长单位
对副会长单位服务除提供理事和常务理事单位对会员的全部服务外,还将提供以下项目的特别服务:
(1)颁发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副会长单位证书牌匾。
(2)在中德制造业交流促进中心每年举办的大型活动中至少一次公开宣讲。
(3)推荐一名候选人选举和被选副会长的权利。
(4)优先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出席相关领导按照嘉宾接待标准。
(5)优先参加中心组织的政策调研和行业发展座谈。
(6)优先分享中心会员信息,参与地方政府产业更新调研。
(7)优先为副会长单位对接相关优质客户群体。